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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陆丰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碣石镇曾厝寮村储备土地等项目)》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为保障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汕尾市陆丰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碣石镇曾厝寮村储备土地等项目)》,现将调入地块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碣石镇曾厝寮村储备土地项目,用地椭球面积2.0490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林地、园地、草地,现调整为工业用地。
畜牧果林场看护房项目,用地椭球面积0.2161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园地、草地,现调整为机关团体用地。
博美镇点石村市政道路项目,用地椭球面积0.2395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园地,现调整为城镇道路用地。
东海街道龙湖路市政道路项目,用地椭球面积0.2298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水工设施用地、耕地,现调整为城镇道路用地。
综合能源岛陆上试验基地项目,用地椭球面积0.1960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林地、草地、沟渠、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现调整为工业用地。
博美肉联厂项目,用地椭球面积1.8735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现调整为工业用地(城镇建设用地)。
陆南肉联厂项目,用地椭球面积0.9012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园地,现调整为工业用地。
南塘肉联厂项目,用地椭球面积0.7997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草地,现调整为工业用地。
三甲肉联厂项目,用地椭球面积0.6521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园地、草地,现调整为工业用地。
陂洋镇自来水厂项目,用地椭球面积0.8632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园地、耕地、工业用地,现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
博美镇自来水厂项目,用地椭球面积1.9092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园地、草地,现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
河东镇欧厝村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用地椭球面积0.3976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园地、林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河西街道客厅项目,用地椭球面积0.0414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林地,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特此公告。
附件:碣石镇曾厝寮村储备土地等项目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对比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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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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