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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陆丰市湖东大桥桥闸重建工程拟海域使用申请,予以公示:
一、陆丰市湖东大桥桥闸重建工程在陆丰市湖东镇湖东渔港内海域,用海总面积5.6312公顷,占用岸线214.7米,其中透水构筑物(桥闸、消力池、海漫)1.1759公顷,非透水构筑物(东西护堤、翼墙)0.9192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37年;非透水构筑物(施工围堰)3.3495公顷,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疏浚区)0.1866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3年。具体界址点及坐标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10天(起止日期从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应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用海手续。
受理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广东省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8825551
邮 箱:lfgt8825551@163.com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5日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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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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