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等有关精神,将《陆丰市碣石大桥桥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陆丰市碣石大桥桥闸重建工程
建设单位:陆丰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碣石内港南溪河下游出海口处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桥闸重建工程,对现有碣石水闸进行拆除重建,恢复及发挥桥闸行洪、挡潮功能。水闸拆除重建后满足P=5%洪峰流量432.3m3/s、P=2%洪峰流量539.1m3/s的过流能力,同时考虑上游淹没影响,要求满足闸上壅水高度不大于0.3m。本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重现期50年一遇、设计挡潮标准为50年一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kmivzTRDQdQ1KF36tvv1g
提取码:wa05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陆丰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直接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依法听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zrqIcf4YnFXTx0UdN7ItQ
提取码:3hif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的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月23日-2024年2月5日。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陆丰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民路陆丰市水务局大院内
邮编:516500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828994322
联系邮箱:116263366@qq.com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公路黄阁段230号
邮编:510000
联系人:罗工
联系邮箱:1042303625@qq.com
陆丰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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