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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陆丰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八届汕尾市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汕尾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8日至6月30日,汕尾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陆丰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2025年9月4日,汕尾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八届汕尾市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我局党委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巡察整改正确方向。高度重视汕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局党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会等会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和汕尾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动员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和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加强统筹领导。局党委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任务及汕尾市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交办事项,亲自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抓细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动认领、迅速行动,扎实有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三)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见行见效。全面对照汕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多轮集中调度,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严格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成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四)坚持统筹兼顾,聚力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整体贯彻落实,与省委“1310”具体部署、汕尾市委“1+2+9”工作安排及“百千万工程”“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一以贯之推动陆丰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部分,关于巡察陆丰市公安局党委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上一轮巡察、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方面
1.关于“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对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力度不足、真抓实改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并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到会指导的市委领导指出,市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自我批评见筋见骨,相互批评坦诚务实,整改方向清晰明确,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预期效果,是一次高质量、有实效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2025年9月4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9月26日,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再次明确领导小组人员架构。2026年2月13日,因个别局领导岗位变动和工作需要,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下来,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修订、调整、完善,确保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行公安职责使命有偏差”方面
2.关于“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接处警工作相关制度并加强学习,明确三级处警制与响应时限,首接责任制全程嵌入平台流转,整改后未出现推诿扯皮情况;建成一体化实战平台,完善跨部门跨辖区协作机制,跨区域调度警力响应时间显著缩短,协作处警效率显著提升;组织开展针对性执法培训与案例教学,加强常态化实战预练,通过教学培训、实战检验、模拟拉动,提升接处警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日常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层层压实、要求有效落地,整改后未出现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二是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进一步明确考评工作目标、案件考评周期及考评范围、案件考评开展方法、考评要求,推动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调动民警办案积极性,提高办案质量,防范发生重大执法问题。三是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效,全力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经梳理排查并整改,目前整改率98.9%。四是认真开展“一案一评议”工作,并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五是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作用,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
3.关于“落实平安建设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巡防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会面巡逻防控和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整治态势,形成全面震慑。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市盗窃类警情及案件数实现了“双下降”,斗殴、黄赌等问题打击整治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涉黄赌警情同比、环比均下降,案件查处数及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明显上升,震慑力、管事率明显提高,整体打击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二是持续强化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强化路面交通安全劝导、管控,严厉打击整治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车辆停车秩序,严查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强力度、持续性、最大化、高覆盖面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三是持续加大涉电诈及关联犯罪案件侦破,同时不定期开展反诈宣传工作,2025年以来利用社交媒体平台以及深入群众身边开展各种线上、线下反诈宣传155次。四是提升执法质量,缩短案件的处置时间,从源头上减少因执法拖延、不规范引发的群众不满,充分发挥矛盾化解专班的职能效用,积极对接属地党政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群众诉求平均响应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重新下发相关工作指南给各执法、办证部门加强学习,市民办证在材料齐全情况下实现“最多跑一次”,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得到“双提升”。五是制定整治实施方案,细化职责措施,在全市组织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新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三大行动”。春季开学起,结合“开学第一课”,围绕溺水、电诈、打架斗殴、盗窃、交通安全、反走私、禁毒、性侵、失联等未成年人缺乏认知的法律常识,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整改以来,累计走访1468人;发放家庭告诫书527份、学校提醒函251份,开展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宣法工作1077次;通报学校、村社区743人,向监护人发放告诫书677人;共清查场所924个,处罚场所23个,收缴刀具,伸缩棍,塑料管,催泪剂等工具35个。
4.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落实自助签注机等设备检测、维修,确保三甲地区设备正常使用;加强与上级公安机关、本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申请技术、设备、资金支持,保障便民设备更新升级和维修保养;在内湖、碣北派出所分别投入两台自助签注机安装使用,更好服务于两地及周边片区群众的办证需求;积极推进便民设备设施投入,自助便民设备全市覆盖率达80%。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抽调人员充实局“一窗通办”工作专班;分片区增加投入自助签注机安装使用,让群众体验更加便捷、高效的“就近办”服务;对各办证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三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展开近五年来无户口人员的摸排核查;同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主动解决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
5.关于“科技兴警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海上执勤装备建设;强化沿海沿岸巡查防控;强化涉走私风险隐患排查;开展重点水域排查管控;开展涉海船舶排查整治;开展海岸线排查和补点建设。二是关于桥冲派出所视频监控部分损坏未维修的情况,目前已经修复完成;关于陂洋派出所房屋老旧,楼顶板房漏水的情况,目前已经修缮完成;关于金厢派出所办公用房经鉴定为危楼,目前已完成该危房楼房拆除工作,该派出所暂用简易房开展日常业务办公。
(三)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够到位,关键环节风险管控有漏洞”方面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6月12日,在局党委会上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印发重点任务安排;2026年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制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全面从严治党相应责任清单,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持续加强在局党委会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频次,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学习成果转化。三是制定了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与工作安排,明确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相关要求。2025年12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紧紧围绕主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挖问题症结,直截了当点问题、提意见,既指出思想层面的差距,也点明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预期效果。四是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督察内容,督促其按规定向上级组织和本级党委报告履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常态化、制度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显著增强,主动抓廉政、自觉严管理成为常态,责任链条层层压实、无空转;检查各部门、各警种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范围覆盖所有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权力运行节点,多维监督体系高效运转,关键环节监管漏洞全面补齐,执法办案、队伍管理等领域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定期跟踪问效,尤其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完善制度等方式,做到防微杜渐,队伍违纪违规问题明显下降,风险防控成效凸显;深化八小时外监督,聚焦民辅警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通过家访、座谈、社区联动等方式,加强八小时外管理,及时发现并化解廉政隐患。五是围绕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完善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各项任务的主体责任和协作分工,实现“照单履职、按单监管”的管理模式;通过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轮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的压力传导,提升威慑力与实效性;严抓纪律作风,开展枪酒车密、执法执勤、警容警纪专项督导,落实八小时外的监督、入户谈纪、家访助廉,抓早抓小纠偏;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并通过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和制度约束,推动从严治警、风险防控、重点监督形成长效闭环。六是召开中国共产党陆丰市公安局机关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已完成机关纪委换届,确保监督不缺位;完善纪律作风监督台账,开展定期检查与分析,视情进行通报,确保问题可视、可查、可追踪;通过制定责任清单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明确督察岗位的监督职责。同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快速启动调查程序,依规依纪进行严肃问责,形成有效震慑;将纪律作风要求融入日常管理,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数字督查、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有效推动监督由事后问责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延伸,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稳步巩固。
7.关于“内部监督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算专项整治;规范对新资产日常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对闲置资产进行清理和调剂使用,避免重复购置;动态掌握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处置废旧固定资产。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筹调配,取消固定配车模式,坚持用车统一审批、统一调度、合理保障,切实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杜绝资源闲置浪费;规范设置车辆调度室,实行7×24小时值班和车辆运行监测机制,重新调整用车审批事由、权限,进一步推动公务用车资源合理配备、集约使用、规范管理;根据各部门实际,做好车辆审批登记管理,已初步确定可行方案,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健全“一车一档”台账与审批流程,确保用车管理规范、合规、高效。三是加强费用报销管理,租车各类费用实报实销;完善租车管理程序,采取集中租车、统筹调配使用的措施,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用车制度,不再由各单位自行租车;持续健全公务用车及租车管理方式和程序。四是根据各基层所队实际情况,签订有资质的车辆维修厂进行定点维修;按照基层所队分散的特点划分片区,确保覆盖所有基层单位。五是建立全市公安机关相关专业人员服务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公安审计业务工作,提升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完善内审监督方式,加强事前和过程监督;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内设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强化对内设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
8.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按时完成会计记账、账务处理及凭证归档工作,做到及时记账,按期结账,保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二是严格落实经费适用范围和审批流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与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工会干部及财务人员政策培训,确保经费合规高效用于服务局工会会员。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方面
9.关于“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党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党内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要求局党委委员讨论决定事项时要充分表达明确意见,对重要的会议议题要进行集体充分讨论后再作出决定。二是重新印发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等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和议事纪律。三是已安排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党委会议内容,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记录,规范会议议程及内容记录模板,建立了统一规范的记录管理体系。
10.关于“抓党建工作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召开中国共产党陆丰市公安局机关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目前正有序推进局机关因机构改革后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并督促指导局机关各党(总)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进一步健全机关党组织设置。二是对全局各党支部党建情况开展实地检查指导,要求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并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回头看”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跟进督促。三是对局机关非中共党员(民辅警、职工)入党情况进行摸排,并建立相关台账;编订了发展党员的工作要点以及党员档案相关材料模板,积极主动对接下属党组织,指导其规范发展党员;加强党务工作业务培训。
1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组织政工干部加强相关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凡提四必”;我局科级、股级干部配备率已达预期,且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增加平均年龄下降情况。二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文件,稳妥有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工作,妥善安置退出领导现职的人员,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有力推动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做好本单位队伍思想状况的分析研判。三是组织加强学习《公务员录用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做好谈话调研推荐工作;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重要文件精神及制度规定;加强业务学习和干部队伍日常分析研判。四是依托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数据分析等渠道,建立了队伍风险定期研判和早期预警机制;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均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强化警示震慑,持续净化队伍生态;组织档案管理相关人员加强对档案管理和专审工作学习,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
第二部分,关于巡察汕尾市公安局原尖山分局党支部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行公安职责使命有偏差
1.关于“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力加快交接工作。因机构改革,原尖山分局机构撤销,由我局成立华侨派出所承接原尖山分局业务,大力推进案件侦办。二是下发接处警工作相关制度并要求学习,明确三级处警制与响应时限,首接责任制全程嵌入平台流转,未出现警情接收推诿问题;建成一体化实战平台,完善跨部门跨辖区协作机制,跨区域调度警力响应时间显著缩短,协作处警效率显著提升;组织开展针对性执法培训与案例教学,提升接处警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目前未出现出警严重超时的情况;加强日常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层层压实、要求有效落地,未出现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三是制定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方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质效“一压实两强化三提升”;重申执法规范、办案严谨相关要求。
2.关于“落实平安建设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多警种部门协作联动,组织警力开展相关勤务,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加大协同联动整治力度,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常态化开展巡逻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摩电车辆交通违法整治,严查严处摩电车辆无牌无证、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飙车炸街”、车辆非法改装、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切实增强路面执法威慑力。二是组织精干警力对原尖山分局案件加大侦办力度,提升破案率。
3.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原尖山分局辖区两名无户籍人员入户工作。经开展协调沟通和入户调查,一名无户籍人员已办结入户手续;另一名无户籍人员相关材料已移交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由其接续推进入户工作。二是提升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核心指标持续向好;警民互信不断增强,常态化开展“警民恳谈会”“警营开放日”活动;优化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建立回访机制,用心用情办理信箱来信。
4.关于“科技兴警赋能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尖山分局因机构改革撤销,其辖区已纳入华侨派出所管理,并按照派出所职能配齐相关人员;定期开展科技信息化技能培训,提升民警总体信息化技能水平。
(二)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够到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足”方面
5.关于“内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财务归口原则,华侨派出所一切财务收支纳入陆丰市公安局统一核算、预算和统筹,给予经费保障运转。二是华侨派出所现公务用车由我局调配,并按公务用车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车辆审批登记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夯实政治信仰根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维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自觉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化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三)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书记将带头领办未整改完毕的事项,确保反馈问题清零见底,移交问题线索件件落实。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完毕。突出标本兼治,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加快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奋力推动陆丰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汕尾市委“1+2+9”工作安排及“百千万工程”“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推动落实巡察整改与推进全市中心工作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促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努力把全局各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打造“四有”狮子型公安铁军,不断推动公安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新的成效、实现新的突破,以高质量整改助推陆丰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60—8983014;邮政信箱: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利路,邮政编码:516500;电子邮箱:lfgadb@163.com。
中共陆丰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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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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