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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公示公告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遗失证件作废。
江嘉纯,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号:19100419760;发证日期:2026-01-27;有效期:2031-01-27;执法区域: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监制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者进行其他公务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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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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