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汕尾市陆丰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竹湖村党群服务中心等项目)》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要求,为更好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我局编制了《汕尾市陆丰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竹湖村党群服务中心等项目)》,现公告如下:
竹湖村党群服务中心等项目拟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详见附图),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
附件:竹湖村党群服务中心等项目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对比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2日
关联稿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2026-10-22 14:45
粤公网安备 441581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