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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广东省地方国营陆丰酒厂国有土地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6〕852号
根据陆丰市政府十六届第一百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和《关于原则同意无偿收回广东省地方国营陆丰酒厂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的决定,对收回广东省地方国营陆丰酒厂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广东省地方国营陆丰酒厂国有土地,共5个地块,位于陆丰市东海街道,面积合计7918.30平方米(折11.8775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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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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