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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6〕840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一百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关于原则同意有偿收回陆丰市海工基地建设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的批复》的决定,对收回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有偿收回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陆丰市碣石镇,共7个地块,面积分别为1298.65平方米、176.26平方米、5473.34平方米、126.49平方米、12.21平方米、10.76平方米、6818.14平方米,合计13915.85平方米(折20.8738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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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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