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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陆丰星都管理办公室国有土地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6〕828号
根据陆丰市政府十六届第一百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关于原则同意无偿收回陆丰星都管理办公室国有土地作为陆丰市2026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决定,对收回陆丰星都管理办公室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星都管理办公室国有土地一宗,位于陆丰市星都经济开发区,面积33122.99平方米(折49.6845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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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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