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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2025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待选岗位公示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9月退出消防员在粤安置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25〕71号)和《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9月退出消防员在汕安置工作的通知》(汕应急〔2025〕87号)下达的安置计划,我市需转岗安置1名退出消防员,现将安置待选2个岗位(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从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员和情况严格保密。
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陆丰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永利路2号6楼
联系电话:0660-888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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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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