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向我机构申请补发新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机构将给予公告遗失声明,补发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1 | 张爱萍 | 陆丰市东海镇广汕公路北侧河图新区华辉新都A区二期8座A幢1602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粤房地产权证陆证字第0900005393号 |
附件:遗失声明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