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营、管护为核心目标,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1、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村干部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虚报冒领、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行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监管缺失、资金使用不规范等劳务用工方面的问题。虚构经济活动、“注水”、“过账”等集体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
2、违规签订经济合同问题。合同签订前未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程序、达到上平台交易标准但未上、未签订书面合同等问题,存在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问题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情形。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3、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特别是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村干部利用工程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行为。
4、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举债问题。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对外出借村集体资金、未按期收回本金及利息等问题。举债发放工资、福利补助、奖金、津贴和支付日常办公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的事项,或进行非生产性建设、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经营。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为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提供各种担保等行为。
5、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问题。集体资产瞒报漏报、不纳入监管、变相流失等情形。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未按照账实相符、权属清晰、手续齐全、价格明确的要求,对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帮扶项目资产进行管理。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
1、工程质量问题。规划设计不合理、脱离实际;施工不规范、监理失职;农田水利设施不通电、不通水、不能用,田间道路不达标、田块整治不合规;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偷工减料、有井无水或无泵、有水无电,设施不好用、不能用;输配水工程标准低、布局不合理;渠系建筑物质量不达标、材料不合格、效益差。
2、数据不实问题。已建地块位置、分布、地类面积不清;上图入库项目空间位置与面积不实,与“三区三线”数据叠加存在非耕地、交叉重叠、虚报、生态红线内面积及撂荒、“非农化”等;土地利用变化、禁限建区及不适宜建设范围面积不明。
3、资金挤占挪用问题。资金迟拨滞拨、挤占挪用、拖欠工程款、专户管理不规范;资金到位与支付不符;资金用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4、招标投标问题。围标串标、分包转包;规避招标、设置不合理限制;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透露标底;招标文件不规范、公告公示不合规;评标专家泄密、充当“黄牛”;中标主体违法转包分包。
5、验收与管护问题。验收不到现场、走过场,工程未完工、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未按时验收、流程不规范;资产移交不及时不规范、管护制度不健全、主体不到位、资金不足、设施损坏无人管。
三、举报方式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龙湖路政务服务中心11楼1107
电话:0660-8813360
邮箱:lfnyncjjgg@163.com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
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龙湖路政务服务中心11楼1110
电话:0660-8813680
邮箱:lfnyncjjgg@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线索时,请提供问题线索的详细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欢迎广大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2026-06-03 08:38
粤公网安备 441581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