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我机构将按规定给予补办理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1 | 邱少锋 | 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北侧上海路西侧陆丰碧桂园浪琴湾临街商铺38号 | 《不动产权证》 | 粤(2019)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3475号 |
联系电话:0660-8823963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