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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陆丰产业转移工业园五金配件分园电镀废水处理厂项目尾水排放工程拟海域使用申请,予以公示:
一、陆丰产业转移工业园五金配件分园电镀废水处理厂项目尾水排放工程位于陆丰市甲东镇妈祖庙附近甲子港海域。海域使用类型为“排污倾倒用海”(一级类)中的“污水达标排放用海”(二级类)。项目涉及的用海方式包括“其他方式”(一级方式)中的“海底电缆管道用海”(二级方式)、“其他方式”(一级方式)中的“污水达标排放用海”(二级方式)、“其他方式”(一级方式)中的“取、排水口用海”(二级方式)、“开放式”(一级方式)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二级方式)。申请用海总面积为6.0311公顷,其中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0.7984公顷,取、排水口用海面积1.6998公顷,污水达标排放用海面积3.3715公顷,施工用海面积0.1614公顷。拟申请用海期限50年(施工用海拟申请用海期限6个月)。具体界址点及坐标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10天(起止日期从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应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用海手续。
受理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广东省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8825551
邮 箱:lfgt8825551@163.com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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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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