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陆丰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意向公告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粤财农〔2025〕210号),省下达给我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1万元,按要求,现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意向公告如下:
一、计划用于脱贫对象和返贫监测对象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预计资金6万元;
二、计划用于各地小型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25万元;
为了推进资金分配和使用工作,请各镇按《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项目资金谋划和申报工作,并将在2026年3月4日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我局,以便我局遴选项目安排资金。联系电话:0660-8817369。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5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2026-02-26 09:40
粤公网安备 441581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