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972执恢49号】、《执行裁定书》【(2025)粤1972执恢49号之四】,要求我局协助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到林瑞碧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黄联欢 | 陆丰市东海镇六驿路与洛洲交界处亿达洲公寓851号 | 房地产权证 | C0171067 |
联系电话:0660-8823963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