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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到陆丰调研《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实施情况

7月15日,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繁文率领调研组到陆丰市,就《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陆丰市人民医院、陆丰市慢性病防治站、东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潭村卫生站,实地了解《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各项法定要求落实情况。
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法定职责履行,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要严格条规实施,织密筑牢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底,有力保障城乡居民享有优质、均衡、普惠的公共卫生服务。要加强普法宣传,积极营造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法治氛围,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共建共享共治格局。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办理,办好民生实事,办实代表建议,以实际成效增强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陆丰市领导施汉阳,叶君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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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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