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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风 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鉴于台风“桦加沙”已远离我市,大风影响已明显减弱,根据《陆丰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2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受台风“桦加沙”环流影响,后续我市仍有强降雨。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汕尾市委市政府和陆丰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做好后续强降雨防御工作。要紧盯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灾害风险,特别是要警惕地质灾害滞后性,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处置。同时,要加强各类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有序安全开展复工复产,确保社会面平安稳定。
陆丰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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