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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陆丰市2024-2025年交通“六费”替代性收入返还基数(农村公路部分)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告知2024-2025年交通“六费”替代性收入返还基数(农村公路部分)资金安排的通知》(汕交规函〔2026〕3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4-2025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371万元。为提高透明度,公平、公正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资金分配工作,现向社会公示上级下达我市2024-2025年交通“六费”替代性收入返还基数(农村公路部分)资金分配计划情况(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7月15日至7月24日)。
如对陆丰市2024-2025年交通“六费”替代性收入返还基数(农村公路部分)资金分配计划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陆丰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660-888967)反映。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来信请寄(送)至陆丰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龙山大道17号305室,邮编:516500)。邮寄方式以发出时间为准,送达方式请在工作时间送达。超过规定时限和未遵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附件:陆丰市2024-2025年交通“六费”替代性收入返还基数(农村公路部分)资金分配计划.xlsx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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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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