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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民政局召开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动员部署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民政部、省纪委监委、省民政厅、汕尾市民政局和市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2026年“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民生实事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救助政策精准落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4月16日,陆丰市民政局召开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动员部署会议,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志魁参加会议并作工作部署,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沈展鸿主持会议,各镇(街、场、办)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此次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补齐民生短板、增进群众福祉的迫切需要,更是践行初心使命、彰显责任担当的具体行动,是必须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各镇(街、场、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整治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标对表新的整治要求,总结运用去年的宝贵经验,保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过硬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全力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各镇(街、场、办)要聚焦整治重点,精准靶向发力。依据《2026年陆丰市民政局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围绕“着力整治未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问题”、“着力整治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问题”、“着力健全社会救助规范落实的长效机制”这3个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要紧盯“应保尽保”、规范执行政策、资金发放管理等重点环节,坚持以群众有感为导向,以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为目标,对标对表工作方案中涉及的3个整治重点、19个工作任务,精准靶向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以严实作风筑牢民生保障底线,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加全面、及时、有效的救助。
会议要求,各镇(街、场、办)要规范政策执行,强化动态管理,尤其是要严格规范执行省民政厅最新修订发布的《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业务行政文书格式范本》等新版政策规定,要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好《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我市社会救助保障对象每6个月至少进行1次家庭经济信息化复核,每12个月至少进行1次入户调查,以及每12个月评估1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对动态管理过程中发现不再符合条件、需要调整救助类型的对象,务必按程序及时处置,并留存好核对报告、入户调查表、动态管理表、评估指标表等材料,确保台账完整。日常通过系统信息化自动复核发现的预警信息,要第一时间核实处置,切勿拖延积压,更不能随意搁置或选择性处理,避免因预警响应滞后导致救助对象出现错保漏保问题,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会议要求,各镇(街、场、办)要扛牢属地责任,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靠前指挥。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问题发现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深挖制度机制短板漏洞,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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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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