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新闻中心 > 部门工作
分享到:
市交通运输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志愿服务活动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安排,自3月20日起至4月12日,我局挂驻博美镇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在进山主要出入口和重点地段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我局驻点干部与镇村协同联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在设立临时检查站的同时开展万名党员干部守山头行动,设立“陆丰市森林防灭火党员干部守山卡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卡口对过往车辆和人员逐一查验,严格执行“两查一宣”(查身份、查火种,宣教防火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坚决收缴,并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积极推广“纸钱换鲜花”“火苗换树苗”等绿色文明祭扫方式,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切实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和行动自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直至4月12日防火期结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2026-03-31 09:58
粤公网安备 441581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