碣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审批陆丰市碣石镇南溪河一河两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南溪河河流治理工程,升级改造沿河两岸,根据市政府十五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你镇陆丰市碣石镇南溪河一河两岸工程(项目代码:2019-441581-48-01-053034)。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河道工程,包括清淤疏浚工程、护岸修整工程。清淤疏浚工程总长2.4km,疏浚工程量14.4万m³。2、桥梁工程:拆除饶村桥、宋桥并在原址新建2座车行桥,其中饶村桥长80m宽30m,双向六车道;宋桥长80m宽12m,双向四车道。3、景观工程,景观面积10.92万平方米,包括园建、绿化、亮化及附属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8584.51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落实配套资金。
四、其他有关事项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执行。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开招标(详见附表)。
五、请你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施建,并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
六、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此复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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