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三强化”提升基层执法质效
陆丰市聚焦做好镇街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关键薄弱环节,围绕“三强化”,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下放职权“接得住、管得好”,稳步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20个镇街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851宗。
一、强化执法力量。针对基层执法队伍“小而散”问题,在20个镇(街)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充分整合镇(街)原有以及实行属地管理派驻机构的执法人员,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队,无缝衔接镇(街)执法工作需求。加大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落实编制人员“双下沉”,推动20个镇(街)20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员下沉到位,并通过“四级联考”招录等方式,加快补齐剩余84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空编,引入一批懂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的专业人才,配齐配强基层执法人员,夯实基层执法力量。
二、强化能力建设。涉及放权的市监、农业、自然资源等8个市直部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联合举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13 场次,围绕448项下放事项,对全市镇(街)执法人员开展全覆盖、全方位专题业务培训;梳理总结下放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操作流程、办案要点等,制作形成《行政执法指南》,发放到20个镇(街),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执法宝典”;定期开展“下沉式”现场辅导,通过“面对面”答疑、以案释法等形式,对基层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指导;落实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镇(街)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赌点,并针对性给予辅导,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以及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管理保障。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市20个镇251人报名参加汕尾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确保应考尽考、持证上岗。加强对镇(街)管理监督,明确镇(街)不能随意抽调执法人员参与其他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人干专业事”。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和装备保障,统筹相应经费,投入资金1900多万元,为基层执法队配备统一的服装、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装备,设置独立办公室,确保镇(街)执法工作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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