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2020年底,我市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实现1.7万户6.59万名贫困人口脱贫、66个相对贫困村稳定脱贫和出列的目标任务。“三农”工作已全面转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新阶段,我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执行脱贫不脱责任的工作要求,完善组织机构,调整帮扶工作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压实到位。一是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组团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清单,确保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善组织机构,整合了原扶贫机构的职能,组建陆丰市乡村振兴局。三是健全乡村党组织体系,实现了党员干部年轻化、专业化,目前,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41%,平均年龄43岁,三个职务一肩挑比例达到98.8%。四是规范整理扶贫档案,市乡村振兴局会同档案馆,开展扶贫档案整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市县镇两级扶贫档案整理移交入馆工作。
(二)推进帮扶救助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的目标任务。一是落实教育生活补助政策,市教育部门将原贫困学生纳入国家学生补助范围;市乡村振兴部门联合民政部门对18名低保家庭本科大学新生每人资助助学金5000元。二是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继续落实由政府统一兜底为脱贫人口购买城乡居民医保,将原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重点范围。今年以来,已为脱贫人口落实690万元的医疗救助金,有效的解决因病返贫的问题。三是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和运营管护机制。我市已形成扶贫资产1300多个,金额达11亿元,产生的效益已经分红到原脱贫户。四是加大消费帮扶工作。市乡村振兴局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特色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食堂的行动,计划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250个扶贫产品专柜。同时,发动农业企业做好扶贫产品的认定工作,进驻线上销售平台。五是开展产业就业帮扶后续监测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期间,全市有7900多户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扶贫项目,共实现1.9万名贫困人口转移就业。
(三)建立健全监测机制,防止返贫致贫风险。建立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出台《陆丰市建立防止返贫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回头看”实施方案》等方案,明确监测对象范围和帮扶措施,组织开展对重点人群全面开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防止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目前,全市初步排查纳入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共137户690人。
(四)组建帮扶队伍,凝聚帮镇扶村力量。根据省、汕尾市关于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的工作部署,我市有12个镇列入省重点帮扶镇,5个列入巩固提升镇,3个街道及3个场区纳入我市自身帮扶。一是加强人才支持,配齐驻镇帮扶队伍。根据组团结对帮扶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我市组建了23支驻镇(场、区)帮扶工作队共115人。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提升驻镇帮扶工作力量。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兼任驻村第一书记,向各重点村派驻村第一书记97人。根据驻镇工作要求,任命19名驻镇帮扶工作队长挂任所帮扶镇党委副书记,作为镇党委班子分管驻镇帮扶工作的专职领导。三是加强培训,提高驻镇帮扶履职能力。组织帮扶队员参加省市四场业务培训共计450人次。组织兼任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队员56人参加了汕尾市委组织部组织的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四是积极推进驻镇帮镇扶村规划编制工作。各驻镇工作队通过走访调研各帮扶镇、村重点产业项目情况,研究制定帮扶计划,组织申报项目入库,助力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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