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党建引领 擦亮乡村振兴“底色”
近年来,陆丰市立足“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以基层基础建设年“红色细胞工程”为抓手,对标基层党建三年行动方案54项任务,抓基层、打基础、出举措、求实效,持续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一)强化组织建设,筑牢基层战斗堡垒。组织带动乡村振兴,关键在于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基层党组织优化设置,全市农村党委由原来的56个增加至83个,多措并举整顿后进党组织,拉网式排查30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全部整顿验收达标,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换届推动“头雁”队伍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推动1207名年龄老化、能力弱化的“两委”干部有序退出岗位,新一届“两委”干部年龄40岁;335名“头雁”平均年龄43岁,比上一届下降10岁,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35名。通过针对“头雁”集中培训、全面开展工作交流会、制定综合考核亮牌办法以及“登台打擂”等方式推动新一届村级党组织书记“干实事、走正道、创实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施党员评星定级和“回炉”教育,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 让党员有岗有责有为,形成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
(二)推动重心下沉,加强基层资源整合。持续推动资金、资源、政策下沉基层,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一是提升基层干部待遇。提升基层干部待遇。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提升乡镇干部工资待遇与评优比例,村干部月平均工资提升至3300元,投入经费2800万元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二是加大基层党建设施建设力度。实施三年行动方案以来,累计投入4.5亿元党建经费支持基层建设,其中投入资金7733万元对全市125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升级改造。三是推动人才深入基层。下派193名市直机关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选派335名“民警村官”深入基层,“一村一民警”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扎实开展“一亲三心”活动,组织机关干部2465名,成立返乡干部工作组120支,返乡走亲助推乡村振兴。推动镇(区)干部“驻村连心”,村社干部“入网知心”,组团式服务群众,深化党员网格化“联户交心”工作,走实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四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水平。组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领办“开门一件事”,切实为民服务解难题,立下十件民生实事“军令状”,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推动335个村(社区)围绕小微权力清单事项,制定办理低保、五保申请等日常便民事项”流程图,主动上墙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小微权力在“轨道”上运行,促进基层党组织有责任、有担当,主动做好惠民服务。
(三)强化党建引领,树立乡村振兴示范标杆。一是聚力打造“红色村”。依托红色资源,擦亮“金厢下埔村”红色品牌,弘扬海陆丰革命精神,以“红色村”扛旗引路、立标树杆。2020年8月,由省委组织部授予广东省红色村党建工程示范点。二是打造滨海走廊示范带。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沿海22个村(社区)为切入点,围绕“五大振兴”“八大美丽”,一村一策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引领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三是以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投入2150万元扎实推进43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推动制定《陆丰市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增效奖励的意见》,计划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两委”干部,拿出一定比例资金,设立增量奖和保持奖,进一步增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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