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探索开展创建镇级消防所试点工作
陆丰市综合分析研判基层消防安全形势,创新改革基层消防监管模式,探索开展镇级消防所创建试点工作,夯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基础,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小型消防站建设同步推进镇消防所建设,目前选取了碣石镇、内湖镇、甲子镇、金厢镇、南塘镇、河西镇6个镇作为试点,并新招收了46名乡镇专职队员到各试点作为消防安全管理员使用。投入约90万元经费对内湖镇、金厢镇、碣石镇旧营房进行升级改造。目前6个镇消防所试点已在试运行。
(一)统筹推进试点制度化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所试点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义清等领导先后实地调研消防所试点工作,提出了系列措施建议和指示要求,市消防大队多次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镇消防所建设工作。制定出台《陆丰市创建镇“消防所”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陆丰市创建镇消防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实体化运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出台《消防所长工作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消防所防火巡查制度》等,规范镇消防所人员职责,镇消防所实行所长责任制,设立所长1名,副所长2名,消防安全管理员6名,由市消防大队统招专职队员或镇从事消防工作人员担任。并将镇级消防所建设、办公等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二)常态化开展隐患专项整治。结合省市县三级消防安全工作部署,紧盯生产经营性场所和居住类场所两大主战场,有效结合打通生命通道、电动车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在生产经营性场所整治方面,消防所有效结合镇一级安监、综治、城建、派出所等人员力量资源,逐家排查、逐家培训、逐家建档,坚决查处“三小”场所违规住人、公共工业场所消防设施和疏散条件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解决了一大批消防安全隐患。在居住类场所整治方面,消防所联合镇村两级整治力量,实地排查辖区居住类场所1万余家,督促整改隐患2.1万处,清理违规充电停放电动车1000余辆,开设紧急逃生口5000余家,全面摸清辖区生产经营性场所和居住类场所消防安全底数、针对隐患建立“一楼一策”、“一户一档”,确保精准长效治理。
(三)深入村(社区)指导开展消防工作。制定出台《消防所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坚持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试点消防所根据辖区各类场所分布情况,合理划分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片区,消防安全管理员定期深入辖区各村(社区),指导消防安全网格员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宣传等工作,举办网格员业务培训班5期、培训网格员300余人。同时,消防所深入指导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和开展联勤联训,及时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存在的问题反馈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始终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试点消防所紧密结合全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积极协助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在镇区繁华路段、主要路段设置消防安全集中宣传培训点,发动镇村两级整治力量走村入巷、上门入户、沿街设点开展面对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利用消防车、消防摩托车走街串巷流动宣传,多措并举提升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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