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扎实开展“四乱五清”专项行动
推进生态河湖建设
去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汕尾市的决策部署,紧盯工作重点,夯实工作基础,建管并重、标本兼治、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全市“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进展,河湖管理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污染防治成效明显、水资源保护氛围浓厚。目前,全市列入名录河道29条、水库142宗,已设立县级河(库)长12位;镇级河(库)长198人;村级河长265位,形成了市、镇、村三级全覆盖的河(库)长体系。
(一)出台方案,有序推动“清四乱”行动。制定了“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逐镇建立问题清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清理整治,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治到位。目前,我市规模以上“四乱”问题113个,已整改销号113个。
(二)资金到位,有力支持“五清”行动。全市录入省清单整治的57个入河排污口中,无需整改26个、已完成整改31个。一是开展“清障”“清违”工作。针对东溪(陆丰段)存在多处违规养殖问题,我市投入140万元清理资金,共清理淤泥5.5万立方米、蚝排24万平方米、蚝台17个、各类围网约1000个,岸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0余吨。同时,首期投入财政资金1330万元对由各镇对辖区内水域水浮莲进行统一清理;二期投入三年保洁经费2450万元,对全市辖区19条主要河道进行三年常态化清理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重拳出击,大力整治河湖采砂非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河湖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去年以来,共组织执法行动67次,其中打击非法采砂行动57次,取缔非法采砂点51个,现场捣毁简易抽砂设备19个,捣毁三轮车25辆、六轮车3辆、农用运输车11辆、挖土机4部、铲车2部、铺路木板7批、砂袋1批,有效遏制盗挖河砂行为。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分子,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防止河(库)非法采砂死灰复燃。
(四)强化规划,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在制订主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划界实施方案,于去年完成螺河陆丰段、东溪陆丰段及龙潭河陆丰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初步拟定了今年需完成境内集雨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0条主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五)建设信息平台,全面落实河(库)长制。完成了河库名录调查及电子标绘,涵盖我市列入河(库)长制范围内的河流和水库;对全市列入河(库)长制管理的河(库)公示牌进行更新补充,并落实各属地镇政府做好公示牌维护;编制 “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实施方案。建立“一河一档”“一库一档”,积极推进河长制互联网+工作。完成广东智慧河长企业微信各级河(库)长信息录入,并随时更新河(库)长变动信息录入。积极推进互联网+河长制平台建设,软件平台建设已完成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搭建,完成手机应用软件测试版本开发,目前正进行内部测试及优化。前端站点建设,完成所有前端点安排方式确认以及50个站点的立杆及球机安装,后台监控中心已开通对50个监控站点进行上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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