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落实“20个一”硬核措施 实打实推进清明森林防灭火攻坚战
2020-03-03 11:31:45 本网 字体:

  目前,我市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关键期。这一时间段,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迭加,进山踏青旅游休闲活动频繁,森林火灾隐患增多,易造成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特别是清明期间,进山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违规野外用火明显增多,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为贯彻落实好汕尾市委晓强书记、逯峰市长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指示批示和汕尾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我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市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我市立足抓早抓主动,及早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了清明森林防灭火攻坚战“20个一”硬核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力以赴推进清明森林防灭火攻坚战。

  (一)强化防火工作规划部署。一是制订一个工作方案,要求各镇(场、区)、村(社区)结合实际,制订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二是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各镇(场、区)、村(社区)分别召开森林防灭火动员部署会。三是发出一份政府“禁火令”,印发各地张贴,坚决杜绝全市森林防火区内一切野外用火。

  (二)增强防御应急能力。一是组织一场防灭火演练,进一步提升实战操作能力、火情监测预警能力、防灭火扑救指挥能力。二是成立一支防灭火队伍,依托镇、村森林防灭火专业(半专业)队,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目标。三是每个主要进山路口设置一个检查(卡)点,由各镇(场、区)领导带队,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四是开展一次以上人工增雨,适时组织开展一次以上人工增雨,降低森林火险。

  (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开展一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辖区范围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二是开展一次火源隐患排查,排查辖区森林火灾风险区(点),建立火灾隐患点台账和重点区域、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台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对特殊人群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格落实特殊人群防控责任,摸底排查辖区精神病患者、流浪乞丐等特殊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特殊人群进入林地用火。

  (四)营造防灭火宣传氛围。一是上一堂防灭火教育课,落实全市各中小学校上防灭火教育课,通过“小手拉大手”,助力森林防灭火工作。二是印发一份文明祭祀倡议书,通过发放清明期间文明祭祀倡议书,号召群众摒弃陋习,实行文明祭祀。三是每个坟头张贴一张温馨提示,落实各山长在每个坟头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广大群众文明祭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燃烧香烛纸钱。四是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在各村主要路口、山口悬挂宣传横幅,并利用高音喇叭提示群众,广泛宣传。五是每天播放一条宣传信息,市电视台每天早中晚三个时段滚动播放森林防灭火宣传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每天推送防灭火信息,扩大宣传知晓率和覆盖面,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六是制作一个警示教育片,挑选近几年我市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全面还原和详细解析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以及责任追究情况,起到直观的警示教育效果。

  (五)严格压实防火安全责任。一是签订一份文明祭祀承诺书,由市林业局牵头各镇(场、区),落实村(社区)以户为单位签订清明期间文明祭祀承诺书。二是每个山头落实一名山长,严格落实“山长制”,每个山头指定一名山长,层层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三是成立一个办案组,由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森林火灾办案组,依法从重从快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四是成立一个督查组,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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