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2-15 15:25:17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陆丰市政府大院行政大楼后楼713,邮编:516600,电话:0660-8930308,邮箱:lfs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省、汕尾市和市委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汕尾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精神,陆丰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条例》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7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2〕19号)等文件精神,发布了《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陆府办函〔2022〕103号),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68条,其中政府文件29条、规范性文件16条、市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策解读40条、政府常务会议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办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宗(均为自然人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3宗,部分公开2宗,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宗,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二是做好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三是做好围绕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地落实加强信息公开;四是做好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信息公开;五是做好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及时、规范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公开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情况。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并重点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由杨楚权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设立政务公开股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工作责任得到落实。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交流,通过参加汕尾市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以评估促整改,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202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效果。按照《陆丰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机制》相关规定,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要求凡是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必须提供解读材料,否则一律不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鼓励相关单位多通过在线访谈、图文动画、视频等形式开展深入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促进政策解读工作提质增效。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和监测工作。日常采取专人读网和第三方技术力量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咨询留言处理等进行巡检、抽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我办制定了《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陆府办函〔2022〕103号),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将本地区现行有效规章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发布。我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全面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二)强化政策解读与留言办理

  按照《陆丰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的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优化政策解读方案方法,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2022年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政策解读40条。认真做好“领导信箱”留言办理工作,完成汕尾市政府办交办的网络问政函30件,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2022年我办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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