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呈批办理<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局,以构建"阳光政府"为目标,增加部门工作透明度,围绕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陆丰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及时规范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实现网上公开。结合科工信领域工作实际,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分工,建立了信息主动发布工作机制,相关政务公开信息在陆丰市政府网站进行更新,不断完善,及时更新,实现了网上公开;在公众参与方面,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信访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同时也加强了对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各栏目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财政信息2条,通知公告3条,征集调查1条,投资政策2条,开发园区2条,投资环境2条,投资环境1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10条,陆丰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简报115条。
(二)公开形式
市科工信局在办公场所宣传栏和互联网相关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下公开信息。市民可以快捷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等。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把政务公开作为局工作的基本制度,把公开透明作为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汕尾、陆丰关于政务信息工作的系列要求,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按规定依法公开,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汕尾、陆丰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公信力为标准,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实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积极促进了法治建设。2022年,我局均按照要求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二是实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开,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工作建设。2022年,我局按照要求在陆丰市政府网站上公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二)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公开渠道建设。我局以陆丰市政府网站、本局信息公开栏、简报等媒介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推行科工信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注重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政策和措施,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促进了工作的进步。
2022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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