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陆丰民政的工作实际,立足民政工作“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汕尾市和陆丰市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机关管理工作水平。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陆丰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政工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查。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相关股室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之一。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制订《陆丰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了“三有”、“三上墙”,即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有信访接待登记、处理制度;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政务公开栏上墙、办事公开制度上墙。在局及个下属单位共设政务公开栏8个,办事公开栏13个,举报箱8个,举报电话8台,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便于接受群众监督。我局在局办公楼和各下属单位服务窗口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将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职能、办事程序、监督电话等全部上墙,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履行职能。我局将对外公开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完成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任前公示等情况,城乡低保制度、特困供养人员供养制度、救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接受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社区服务、养老机构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村委会换届选举、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地名审批、镇级公益性公墓审批等事项对外政务公开编制了目录,要求各职能股室经过保密审查机制审查,按照公开目录的要求实行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1、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救助情况做到了“三公开”:一是向保障对象公开。即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保障对象公开。二是向村(社区)居委会公开。即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村(社区)居委会和相关单位张榜公布。三是向社会公开。即将救助范围、内容、程序公开,同时申请救助要在其户口所在地公示7天并实行社会化发放。我局透明政务,规范临时救助制度,把初审权下移到各镇社会事务办,各职能股(室)强化督查、抽查和规范管理工作,加强政策把关,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实际困难。
2、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广东省民政厅社会保障统一信息网,申报登记社会组织的法人、公民,可以在网上查看相关的社会组织信息情况。利用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平台,建立陆丰市社会组织信息化平台,全面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社会组织名称、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性质类别、住所,注册资金,业务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住所、电话、成立时间、会员情况、年检结论、评估等级等信息,并在信息网上公开。建立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社会组织信息电子化档案,记录和整合社会组织电子化档案、记录和整合社会组织信息,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数据库与法人库,实现社会组织实时更新,实时监控。
3、透明基层民政,推行村务公开。全市各民政服务机构及各镇社会事务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基层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我们要求各镇社会事务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助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镇社会事务办将民政法律法规及办事流程公开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提供方便。
在村级组织实施换届选举、推行民主自治制度方面,各地严格按照上级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尤其是各地凡属村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及时向村民公开,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成为自觉行动。各地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财务坚持按时结账,做到日清月结、严格审批,财务开支由村干部会议或者重大会议讨论决定;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布上墙,推动村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我局与各镇(场、区)建立的信息网络未够完善,信息传输速度慢,政府信息工作科技含量较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2、工作经费投入不够,政务公开经费紧缺,限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至今单位无法单独建立信息公开网站。
3、基层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发展不平衡。有的基层民政工作者变动频繁,业务生疏,给政府信息公开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有的基层民政工作者兼职太多,忙于应付民政日常工作,要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就有一定难度。
4、公开内容和时间未能全面及时。由于单位办公环境所限,特别是一些乡镇民政服务机构,办公条件较差,一时应该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陆丰市民政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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