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22﹞1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就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公开事项的材料组织审核和更新等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推动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制度建设。一是坚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二是坚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制度,实行信息公开审批,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安全合法。
(三)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接下里,我局将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进一步提高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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