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9 10:45:09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陆丰市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审计署《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规定,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社会舆论关注焦点、人民群众关心热点,努力做到公开工作更主动、公开信息更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依法在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告了《陆丰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及时公布《陆丰市审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陆丰市审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年度陆丰市审计局部门决算》《2021年陆丰市审计局部门预算》《陆丰市审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定时更新审计知识库,主动接受群众查询和舆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一定程度的增强。但还存在一些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够强、有关政策解读形式还需多样化等问题。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努力充实发布力量,丰富发布内容,提升发布时效,创新解读形式,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审计工作的关切和监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根据《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陆府办函〔2021〕91号),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在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相关工作报告及预算。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没有与我局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陆丰市审计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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