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9 10:58:34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陆丰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条例》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并结合交通工作实际,以建设人民满意的交通为动力,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1年在市政府门户网公开2021年陆丰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涉农资金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陆交运〔2020〕246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专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陆财农〔2020〕43号)等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发生行政复议,收到行政诉讼1宗,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得到落实。

  (四)平台建设。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等平台,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通过问答平台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进行政策解答,按时按要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促进政府与公众的有效沟通和交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监督保障。我局根据《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做好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细化、完善、可操作的工作制度体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9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交通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关注和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交通工作和交通政策执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提前做好交通重大政策发布前和发布后的解读回应工作,并主动回应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范围,着力提升我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对相关工作的内容要求理解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根据《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陆府办函〔2021〕91号),我局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职责

  积极履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职责,对各镇(场、区)政府在交通重大建设项目领域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结合市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对交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予以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不断加强对交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指导。

  (二)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陆丰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加强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二是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三)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

  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并切实抓好公共卫生知识的日常普及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努力创建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对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同时详细登记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对通过新闻媒体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收集相关报道或网页图片资料,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对交通领域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拉近人民群众与政府的距离。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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