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陆丰市政府大院行政大楼后楼713,邮编:516600,电话:0660-8930308,邮箱:lfs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条例》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201号)等文件精神,发布了《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陆府办函〔2021〕91号),要求市直各部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580条,其中政府文件28条、规范性文件7条、市政府工作报告2条、政策解读23条、政府常务会议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办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2宗,其中自然人29宗、商业企业1宗、律师事务1宗、其他机构1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9宗、部分公开4宗、属于行政查询事项1宗、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3宗、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宗重复申请3宗;没有发生政府信息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文件公开属性随文件同步审签,落实到文件制发全过程。二是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建设、分级管理”的要求,不断优化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使用流程规范性,对需发布的相关信息实行三审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及时、规范公开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情况。二是正式启用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为26个政府部门和20个乡镇开通受理权限,依申请线上办理更加便民。
(五)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由黄远航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设立政务公开股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工作责任得到落实。积极参加汕尾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通过参加汕尾市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以评估促整改,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还需进一步创新。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六保”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发政策文件,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完善公开发布流程,不乱套用公开属性。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效果。按照《陆丰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机制》相关规定,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要求凡是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必须提供解读材料,否则一律不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鼓励相关单位多通过在线访谈、图文动画、视频等形式开展深入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促进政策解读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做好网络问政办理工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把好网络问政办理时效关、质量关,坚持以人为本,立足群众诉求,依法依规进行核实办理,特别要做好沟通工作,确保合理诉求得到有效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我办制定了《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陆府办函〔2021〕91号),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按照《陆丰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机制》相关规定,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六保”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通过在线访谈、图文动画、视频等形式开展深入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促进政策解读工作提质增效,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政策解读12条,转载上级解读11条。
(二)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按照《陆丰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依托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栏目,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认真做好“领导信箱”留言办理工作,完成汕尾市府办交办的网络问政函36件,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三)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地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实现动态更新调整,全面推进政府文件集中统一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和内容,提高年报基础性数据的准确度,强化数据的分析提炼,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数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2021年我办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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