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陆丰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陆丰市政府大院行政大楼后楼713,邮编:516500,电话:0660-8930308,邮箱:lfs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条例》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20〕14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0〕186号)等文件精神,发布了《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陆府办函〔2020〕98号),要求市直各部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836条,政务动态信息1311条,信息公开目录内容331条,各单位通知公告类信息517条。按规定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信息50条、部门文件22条、规范性文件8条、工作动态1053条、财政预决算349条、重点领域信息583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市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98宗,其中自然人414宗、商业企业768宗、科研机构2宗、法律服务机构14宗,上年结转2宗。其中:予以公开1164宗,占97.16%,部分公开13宗、不予公开4宗、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等无法提供16宗;行政复议2宗,纠正结果1宗,其他结果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由林义清常务副市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分工,设立政务公开股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工作责任得到落实。二是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汇编,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牵头市发改、政务数据、教育、公安等26个部门根据国务院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广东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并结合陆丰市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出陆丰市26个领域共729个政务公开事项,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外公布。
(四)平台建设。一是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建设、分级管理”的要求,不断优化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使用流程规范性,对需发布的相关信息实行三审制。二是加强宣传媒体部门之间的有效联动,以公众提供快捷、便民的政务服务信息为出发点,主动与广东省数管公司、市委宣传部、陆丰市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对接,做好网上便民服务,及时发布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等。三是结合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依托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各部门政务新媒建设工作,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网站访问量达997369次。2020年度完成网络问政共445件,其中,汕尾市级指派网络问政145件,陆丰市网络问政300件,大力促进政府与公众的有效沟通和交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监督保障。根据《条例》做好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我市已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细化、完善、可操作的工作制度体系;通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以评估促整改,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人员力量相对薄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迭频繁,导致业务不精不熟,对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把握不准确,导致错用、滥用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属性。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齐全、层次不够深,落实“应公开尽公开”还不到位。主动公开少,不予公开多,公开结果多,公开过程少;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强化,部分单位存在对重要政策的解读不及时、解读方式单一、解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性不够。各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参差不齐,对政府信息申请内容把握不准、遗漏答复内容或答复内容不符合申请要求等,导致行政复议、诉讼败诉,还存在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内容不够规范、严谨的现象。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加大对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教育科技、劳动就业等五大类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充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内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范围,将各机关单位及基层乡镇业务人员纳入培训,加强对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动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向基层政府延伸,着力提升基层政府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基层政府对相关工作的内容要求理解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工作程序,细化依申请公开受理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加强会上研究,积累总结经验,依法依规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要求。四是完善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优化信息检索及下载服务功能,更快捷更方便群众搜索需要的政府信息;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0〕1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我市制定了《陆丰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全力推进审批改革、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及热点舆情,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加强公开平台和制度建设,主动抓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落实,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陆府办明电〔2020〕20号)要求,切实负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学习国家部委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相关文件及目录体系,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指导,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陆丰市实际情况,认真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出陆丰市26个领域共729个政务公开事项,按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汇编。同时加强市直单位目录编制工作指导,为下一步编制市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夯实基础。
(二)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清理工作。我市于2020年7月向市直各有关单位印发了《陆丰市涉企涉民办事证明事项的市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涉企涉民的规范性文件作了进一步梳理;于2020年8月向各镇(场、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梳理和报送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对我市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清理。2020年9月印发了《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二是继续推进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涉及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先由市司法局把关,严格从法律角度、法定职责、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属政府该管问题,是否合法和可操作性等各方面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证依法行政。2020年以来共审查了规范性文件11个,其中正式出台9个,向汕尾市人民政府、陆丰市人大常委会备案9个。另外,审查了政府公告63个,政府通告8个,其他文件24个。三是通过举办培训提高行政能力。2020年10月27日召开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培训会议,通过集中培训加强各行政机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理解,全面规范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
(三)助力“六稳”“六保”,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按照《陆丰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机制》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政策解读8条。例如印发了《陆丰市推进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实施方案》等,用简洁的流程图解读了企业投资一般民用建筑项目、一般工业项目、小型项目、带方案出让类项目、交通水利能源项目等审批流程,使企业使群众更加清楚明白相关政策措施,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要求办理国家和省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交办或转办的网民给总理、省长留言以及有关舆情处置通知,完成汕尾市府办交办的网络问政31件,办理了“领导信箱”11件。2020年共受理12345平台投诉件7375宗,按时办理回复7143宗,准时回复率96.9%。2020年,陆丰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陆丰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交由陆丰市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共59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9件,市政协提案30件。
(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政务服务主体大厅改造升级,全面启动“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现已进驻实体大厅单位35个,进驻实体大厅的事项共有135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08项,公共服务事项329项,行政确认事项100项,其它行政权力事项218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每个事项平均受理时间压缩在15分钟以内,行政审批在法定办理时限上平均缩短50%。
(五)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立足预防,加强宣传培训,切实抓好公共卫生知识的日常普及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2020年初,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在我国发生并随着春节人员流动逐步扩散至国内各地市,我市分别于1月25日、8月13日接到疑似感染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患者的报告后,立即逐级报告上级部门,并迅速启动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全面配合疫情信息公开工作。市委宣传部门及时制作并第一时间公开疫情最新动态,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常识及回应舆情和群众关切问题;在疫情发生初期,积极利用公众号、朋友圈、微信亲友群等渠道,制作了《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大力安抚广大群众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的恐慌情绪。
陆丰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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