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抽调业务骨干完善常态化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公开事项的材料组织审核和更新等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推动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常态管理,制定完善制度。在前期操作的实践基础上,推进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化建设,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及时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复查,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操作程序、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逐一对照检查,着力弥补薄弱环节,消灭工作盲点,真正把每一项要求做细、做实。确保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及时、完整、稳定,进一步强化阳光政务建设。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和因公开信息不当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
(三)创新工作方式,及时总结实践经验。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加强与已有管理制度的融合,认真梳理办理事项流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规范办事程序,精简办事环节,确保按规定要求在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等各项信息,保证了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与广大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目前财政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是:财政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和职能、职责分工、政府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扶贫资金政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等。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集约化在陆丰市政府网站的市财政局站点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202条,其中,财政新闻动态类信息5条,文件类信息7条,财政预决算173条,其他财政信息17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陆丰市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陆丰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责任到人。
4.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粤府办[2017]51号)规定: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不保留二级域名或频道,我局网站于2018年6月25日完整并入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其相关公开数据全部向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迁移,实现统一管理。同时,我局积极配合配合做好陆丰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专栏“财政预决算领域”建设。
5.监督保障情况。通过“政民互动”等栏目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改正网友指出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陆丰市财政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强、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媒体作用有待充分发挥等问题,下来将主要做好以下改进,以担当意识面对新时代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更广、更高要求,加强底线思维与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水平。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力度。抓好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学习,增强财政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能力。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配齐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公开办理效率和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陆丰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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