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陆丰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大力打造阳光政务,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转变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走向纵深
1.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审批事项及材料清单。及时转发汕尾市工改办《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审批事项及材料清单的通知》(汕审改办〔2020〕22号)至市直各相关单位,将原来的5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继续拆解,形成7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并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分别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能,继续减少办事环节,压减审批时间;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从90个工作日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减少了1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28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从50个工作日压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减少了15个工作日,最少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
2.简化施工许可申办手续。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手续与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采用网上申报、不见面审批的方式进行,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和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事项的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同时简化优化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手续,减少申报材料,由原来建设单位需要提供报建材料清单21项简化到12项,并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施工许可审批阶段,将工伤保险办理,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建设资金落实等内容纳入施工许可告知承诺范围,大大减少办事环节和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3.实施“代办制度”,践行“店小二”服务。根据汕尾市审改办《关于印发<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代办工作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印发并实施《陆丰市工程建设项目代办工作制度》,在市政务中心设立代办点,由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直单位各安排一名业务骨干进驻代办点,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申办审批,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现场或在线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程,提高申报通过率。
坚持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创新改革办法,优化服务举措,同时通过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时限再压缩,依托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市服务实体办事大厅,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紧密整合,全面推进“一门一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落实。经统计,今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183宗,其中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39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0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1宗,其它行政许可113宗,183宗都按时办结,按时办结率100%。
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持续开展。
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 “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将“双随机”检查结果通过陆丰市政府网站对外公示。
(四)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狠抓安全生产。
1.加强了工人工资、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实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和工人实名管理,到在建工地开展座谈会25次,发出宣传手册70份,横幅和宣传标语65条;为整顿市场秩序,加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共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38个,发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25份,“记分通知书”4份,要求受检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有效遏制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
2.制定印发了《2020年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陆建质〔2020〕15号),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和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督查的统一安排,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查到底,整改到位。今年累计出动检查587人次,累计检查工程169项次,抽查各项主要建筑材料77组件,累计发出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129份,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12份,受监覆盖率100%。完成对4个乡镇(陂洋镇、西南镇、八万镇和大安镇)19处43户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进度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五)强化房地产行业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
1.目前我市房地产在建在售项目有华辉新都、华辉滨江花城、港龙城、玖龙府、碧桂园天玺湾、碧桂园碣石半岛、碧桂园东汇城、碧桂园陆城壹号、名晟花园三期、华景花园等10多个项目。截至2020年11月底我市商品房库存量为109.23万㎡(其中新增预售面积52.69万㎡),商品房去库存面积销售38.60万㎡。房地产市场价格基本平稳,截至2020年目前商品房均价6298元/㎡、商业用房均价12479元/㎡。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总额为5035.96万元。
2.通过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物业管理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融洽业主与物业企业关系,切实解决物业服务市场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六)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有序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工作。
1.制定2020年陆丰市燃气“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强燃气安全检查监督,消除安全隐患。全年共出动200多人次,检查了37家燃气经营企业及其供应站(点),发现安全隐患数22例,并已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有效保障了企业的安全运行。
2.加强天然气管网建设,发展天然气用户。燃气管网投资300多万元,建设市政中压管线5公里;自建设以来累计总投资5835万元,建设市政中低压管线97.246公里,发展天然气用户11295户。
(七)规范混凝土企业生产行为,大力推进绿色建筑。
对每一家混凝土企业建立了专档管理制度,加大了监督与管理力度。坚持“禁现”和“监管”并举,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各混凝土企业生产原材料、混凝土砌块、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护进行全方位检查,着力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
2020年,我市新增节能建筑面积约56.81万平方米,绿色建筑竣工面积56.81万平方米。完成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8项,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4轮,共抽查在建项目14个。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100%。
(八)规范人防审批程序,依法追回以前人防异地建设费用。
1、进一步梳理优化了人防工程报建、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材料清单,宣传指导企业、民众在办理事项审批时进行联合审批申请,及时受理人防工程建设相关报建审批业务。
(九)推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房源和准入、退出等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2020年,《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陆丰市落实2020年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目标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年住房保障补贴租赁对象公示》等4项有关住房保障信息已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2020年9月底,已全面完成2020年度245户租赁补贴对象资金发放工作,发放资金263.45万元。
根据上级安排和我市实际出台了《陆丰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房户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目前我市368户无房户的住房安全保障任务中新建的已经全部竣工,采取其他方式安置的无房户的住房安全也已经全部得到保障。
(十)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增强政务公开参与度和实效性。
一是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市住建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二是对涉及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判处置。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回应。三是对上级转办的舆情处置事项,及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调查核实,并及时回应。
(十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今年四月,由于局领导班子已变动,及时调整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措施等,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做到有组织,有专人负责,有具体方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十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政务公开制度办事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有关股室、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三是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比较单一,通过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公开政务信息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确保公权运用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哪里,公开就延伸到哪里。
二是进一步抓好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上审批服务,积极推行运用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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