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9 16:16:34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陆丰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标新时代新要求,释放新机构新优势,服务发展高质量,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新定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0

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

0

82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各股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四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十一个,全部为自然人申请,主要申请公开的内容为土地征收相关材料等,其中三个同意予以公开,三个部分予以公开,五个不予公开(一个为行政执法案卷类,一个不动产登记资料为行政查询事项,一个为过程性信息,两个为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未制作或获取)。本股室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认真进行审查、检索申请人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确认本机关是否有该政府信息,并依法决定是否予以公开:对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或者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或者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对于部分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作区分处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部分说明理由;对于依照法律法规不予公开或者本机关未制作或获取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三个:1.申请人张钦荣、蔡佩青等五人不服我局2019年11月29日作出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于2020年1月10日向陆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我局按规定向陆丰市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陆自然资行复[2020]1号)后,因我局遗漏答复其中一项,陆丰市人民政府作出撤销重做的复议决定;2.申请人张建钗等不服我局2020年7月16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于2020年8月3日向陆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撤回申请,陆丰市人民政府作出终止审理决定;3.申请人蔡向群等不服广东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陆丰市2019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1)[2019]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我局接省人民政府通知,本股室按要求提交答复书,并提交相关征地流程证据材料,目前该案件尚未审结。

本年度,我局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4宗,均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至法院的案件。我局行政应诉案件主要涉及土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以及不履行法定职责等相关内容,其中:1宗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宗判决撤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要求重新作出;1宗原告自动撤诉;其余11宗尚未判决。(行政诉讼案件更新至1-9月份总结情况)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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