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9 16:05:25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2020年陆丰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极大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就我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张东强为组长,以分管副局长陈少欣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落实,制定了《陆丰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从公开内容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出规定,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制度公开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利用全省统一的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引导和监督各行政执法单位公示执法主体信息,上传执法信息,现全市46个行政执法单位已经完成执法主体信息公示,不定时以通报、简报的形式,公布全市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信息公示情况。

(三)继续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试点工作。

一是按照《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9〕321号)文件要求,于2020年3月将市市监局推荐为我市行政执法“两平台”试点单位。二是根据《汕尾市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汕司〔2019〕97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于今年9月以陆丰市司法局、陆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名义向市各有关单位印发《陆丰市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三是根据《汕尾市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定期转发汕尾市司法局关于试点单位使用“两平台”的情况通报,监督我市试点单位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行政执法。

(四)大力推进陆丰市“无证明城市”建设。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我市开展了创建陆丰市“无证明城市”工作。按照《陆丰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通过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以及《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陆丰市第一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的通知》(陆丰办[2020]51号)。截至目前,全市直接或替代取消的证明材料共计1344个。

(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我局积极开展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的水平提升,一是加强对各镇(场、区)政府、市直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业务指导,提高办理水平是对土地纠纷等关系群体性利益、群体性矛盾较为突出的案件,更加注重实地调查,历史资料收集以提高办案质量。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撤销1件,终止审查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进一步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审核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清理工作。我局我局于2020年7月向市直各有关单位印发了《陆丰市涉企涉民办事证明事项的市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涉企涉民的规范性文件作了进一步梳理;于2020年8月向各镇(场、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梳理和报送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对我市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清理。2020年9月印发了《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继续推进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涉及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先由市司法局把关,严格从法律角度、法定职责、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属政府该管问题,是否合法和可操作性等各方面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证依法行政。我局于2020以来共审查了规范性文件11个,其中正式出台9个,向汕尾市人民政府、陆丰市人大常委会备案9个。另外,审查了政府公告63个,政府通告8个,其他规范性文件24个。是通过举办培训提高行政能力。我局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培训会议,通过集中培训加强各行政机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理解,全面规范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

(七)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

1.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我局在原有的公开方式中不断探索,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情况,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合编办开展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着重把握规范、公开监督三环节,通过互联网+技术促进法律援助审批事项进一步得到固化和整合,实现法律援助的公开、规范、透明运行,今年以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辩护案件1518宗,其中刑事案件1051宗,民事案件467宗,接待咨询383人次。

2.多载体丰富政务公开方式。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体,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政府信息,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司法行政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局秘书股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等工作,坚持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杜绝虛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充分利用“陆丰普法”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市民宣传我局各项便民服务让群众随时随地了解我局相关动态信息。

3.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与办事指南。针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对明确的公开范围、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对部门机构、单位职责、人员等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同时,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相应建立办事公开领导、监督机构,健全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相关指南,积极开展“放管服”工作,简化、优化办事流程。

4.加强监管力度。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和职能,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理顺相关部门工作职能、管理权限和服务事项,强化监督,对不适应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清理,着力研究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同时,按照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事项清单要求,分别对律师事务所和师执业活动、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均未发现违规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82

29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0

38,5250.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例如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较为侧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公开不全,部分栏目缺少“干货”等;公开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差,信息公开滞后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要组织全体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充分认识,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三是以政务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建立健全阳光政务长效机制,为构建阳光司法政务环境提供保障。





                                  陆丰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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