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9 15:42:26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陆丰市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陆丰民政的工作实际,立足民政工作“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和民政队伍素质。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政工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属下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查。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其作为相关股室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之一,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制订了《陆丰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1、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建立和健全民政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做到了“三有”、“三上墙”,即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有信访接待登记、处理制度;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政务公开栏上墙、办事公开制度上墙。在局及个下属单位共设政务公开栏9个,办事公开栏18个,举报箱9个,举报电话9台,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在民政局机关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在各下属单位办证大厅和服务窗口,将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职能、办事程序、监督电话等全部上墙,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

2、深化政务公开,依法履行职能。我局将对外公开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度为民办实事情况),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完成情况,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任前公示等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城乡低保制度、特困供养人员供养制度、救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接受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社区服务、养老机构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村委会换届选举、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申办福利企业审批、地名审批、镇级公益性公墓审批等事项对外政务公开编制了目录,要求各职能部门经过保密审查机制审查,按照公开目录的要求实行公开,并逐步向外延伸,不断扩大公开范围。

(二)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1、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救助情况做到了“三公开”:一是向保障对象公开。即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保障对象公开。二是向村(社区)居委会公开。即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村(社区)居委会和相关单位张榜公布。三是向社会公开。即将救助范围、内容、程序公开,同时申请救助要在其户口所在地公示7天并实行社会化发放。我局透明政务,规范临时救助制度,把初审权下移到各镇社会事务办,局职能股(室)强化督查、抽查和规范管理工作,加强政策把关,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实际困难。

2、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依托广东省民政厅社会保障统一信息网,申报登记社会组织的法人、公民,可以在网上查看相关的社会组织信息情况。利用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平台,建立陆丰市社会组织信息化平台,全面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社会组织名称、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性质类别、住所,注册资金,业务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住所、电话、成立时间、会员情况、年检结论、评估等级等信息,并在信息网上公开。建立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社会组织信息电子化档案,记录和整合社会组织电子化档案、记录和整合社会组织信息,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数据库与法人库,实现社会组织实时更新,实时监控。

3、透明基层民政,推行村务公开。全市各民政服务机构及各镇社会事务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透明民政政务尤为重要,我们要求各镇社会事务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助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镇社会事务办将民政法律法规及办事窗口政务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在村级组织实施换届选举、推行民主自治制度方面,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尤其是要求各地凡属村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及时向村民公开,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成为自觉行动。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财务坚持按时结账,做到日清月结、严格审批,财务开支由村干部会议或者重大会议讨论决定;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布上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246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局与各镇(场、区)建立的信息网络未够完善,信息传输速度慢,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科技含量较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2、工作经费投入不够,政务公开经费紧缺,限制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至今单位无法单独建立信息公开网站。

3、基层民政政务公开发展不平衡。有的基层民政工作者变动频繁,业务生疏,给政务公开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有的基层民政工作者兼职太多,忙于应付民政日常工作,要及时公开政务就有一定难度。

4、公开内容和时间未能全面及时。由于单位办公环境所限,特别是一些乡镇民政服务机构,办公条件较差,一时应该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陆丰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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