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陆丰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3-24 10:37:55 陆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常态化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公开事项的材料组织审核和更新等工作。

2、加强常态管理,完善工作网络。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及时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复查,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操作程序、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逐一对照检查,着力弥补薄弱环节,消灭工作盲点,真正把每一项要求做细、做实。确保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及时、完整、稳定,进一步强化阳光政务建设。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和因公开信息不当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此外,我局还认真完成了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推进制度建设。在前期操作的实践基础上,我局高度重视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化建设,并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加强与已有管理制度的融合,认真梳理办理事项流程,规范办事程序,精简办事环节,保证了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与广大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目前财政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是:财政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和职能、职责分工、政府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扶贫资金政策、减税降费政策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339宗

37917.841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坚持不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大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的探索力度,对确定公开的财政信息及监督检查公示及时在政府网上公开。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为做好我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三是及时更新信息。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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