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3-23 19:22:15 陆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字体:


2019年,陆丰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大力打造阳光政务,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创新改革办法,优化服务举措,同时通过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时限再压缩,依托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市服务实体办事大厅,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紧密整合,全面推进“一门一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落实。经统计,今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95宗,其中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39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7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9宗,95宗都按时办结,按时办结率100%。

(三)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持续开展。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 “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将“双随机”检查结果通过陆丰市政府网站对外公示。

(四)全方位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一是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各项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印发和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开展不同层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365人次,检查建设项目96项次,发出安全质量整改通知86份;二是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监管力度,查处了违规供应混凝土行为3宗,查扣混凝土运输车6辆,泵车2辆;查处了12起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处罚款736万多元;三是协同我市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劳动纠纷投诉案件30多宗,办理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7宗;四是联合市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以及各地镇人民政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气配站、供应站(点)、街头游商和餐饮行业等420多家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燃气安全隐患93例,现场责令改正安全隐患58例,发出整改通知书21份,限期整改安全隐患35例,取缔非法瓶装燃气销售点4家,收缴燃气钢瓶160个;五是进一步开展房地产市场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及房地产中介行为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房地产开发销售及中介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六是依法对59宗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拆除违章建筑面积15700平方米;配合碣石、甲东镇政府拆除违法建设11宗,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约2300平方米,查封违规建设40宗,拆除违法建设升降塔2宗;对铁路沿线范围开展专项整治,拆除违章建(构)筑物24处,拆除面积约2070平方米。

(五)推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我局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房源和准入、退出等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2019年,《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陆丰市落实2019年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目标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年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2019年住房保障补贴租赁对象公示》等9项有关住房保障信息已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2019年完成租赁补贴166户,共发放租赁补贴190.41万元。二是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通过开展专项督察检查,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让广大农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和反馈力度,认真做好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户数1277户的危房改造档案制作、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六)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增强政务公开参与度和实效性。一是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市住建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二是对涉及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判处置。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回应。三是对上级转办的舆情处置事项,及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调查核实,并及时回应。

(七)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措施等,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做到有组织,有专人负责,有具体方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八)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督察力度,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政务公开制度办事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有关股室、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三是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1

 减少226

9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减少2

 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拓展不够,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公开政务信息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确保公权运用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哪里,公开及延伸到哪里。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抓好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查询、投诉等服务范围,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大力推行运用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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