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陆丰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极大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就我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因人员变动,我局及时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长张东强为组长,以分管副局长陈少欣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再部署,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落实,并继续完善制定了《陆丰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从公开内容、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出规定,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制度公开制度。向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转发《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按照 " 谁执法,谁公示 " 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基本完成我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的开户,全市共计40个执法单位已在公示平台上开户,并完成2019年的年度数据公示。
我局配合各执法单位对2019年5月1日后的案件在平台上进行公示,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已对接信用广东系统,做到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基础信息数据同源、数据标准一致。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统一归集各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执法信息;统一公开各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程序、清单和监督等事前信息;统一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事后信息。持续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不断强化征执法社会监督,真正实现行政执法公示和政务公开、权力清单公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我局积极开展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的水平提升,一是加强对各镇(场、区)政府、市直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业务指导,提高办理水平;二是对土地纠纷等关系群体性利益、群体性矛盾较为突出的案件,更加注重实地调查,历史资料收集以提高办案质量。2019我局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共3件,其中结果维持的1件,结果纠正的2件。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证明事项清理。在审查涉企涉民的规范性文件时,重点审查起草部门在起草过程中是否听取吸收采纳相关企业意见和建议情况。启动新一轮证明事项清理。今年下半年印发了《陆丰市涉及机构改革和涉企涉民办事证明事项的市级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涉企涉民办事证明事项的市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明确规范性文件涉及事项规定\兜底规定系法律法规设定或沿用法律法规的,一般不再作重复规定,建议全部删除;确有必要保留,但法律法规已修改明确的,应当修改明确;若无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法律法规仍未修改明确的,应当予以删除。
(五)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
1、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我局在原有的公开方式中不断探索,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情况,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合编办开展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着重把握规范、公开、监督三环节,通过互联网+技术促进法律援助审批事项进一步得到固化和整合,实现法律援助的公开、规范、透明运行,今年以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辩护案件总数653宗,接受法律咨询883件(含12348服务热线)。
2、多载体丰富政务公开方式。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政府信息,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司法行政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局秘书股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等工作,坚持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杜绝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充分利用“陆丰市普法网”网站和“陆丰普法”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市民宣传我局各项便民服务,让群众随时随地了解我局相关动态信息。
3、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与办事指南。针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对明确的公开范围、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对部门机构、单位职责、人员等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同时,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相应建立办事公开领导、监督机构,健全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相关指南,积极开展“放管服”工作,简化、优化办事流程。
4、加强监管力度。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和职能,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理顺相关部门工作职能、管理权限和服务事项,强化监督,对不适应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清理,着力研究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同时,按照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事项清单要求,于10月份分别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均未发现违规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例如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较为侧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公开不全,部分栏目缺少“干货”等;公开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差,信息公开滞后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充分认识,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三是以政务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建立健全阳光政务长效机制,为构建阳光司法政务环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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