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陆丰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陆府办函〔2018〕67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大力打造阳光政务,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一是实行决策公开。对重要事项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程序进行公开;二是加强执行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开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相关信息。加大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将本级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通报等不良信息录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公示。三是切实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规范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依法规范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四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依托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市服务实体办事大厅,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紧密整合。做好行政审批规范化和服务事项目录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咨询、监督。五是强化结果公开。按规定要求,本单位所作出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在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汕尾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经统计,今年以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9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7宗、选址意见书2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4宗,总共242宗都做到了审批前公示,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40宗,工程总造价33.06亿元,总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37.69万平方米,按时办结率100%。
(二)推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为贯彻落实《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陆府办函〔2018〕67号)实施工作,我局制定了《陆丰市住建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陆建字[2018]26号),明确了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认真做好棚户区改造年度建设计划、建设项目等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房源和准入、退出等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今年以来,《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陆丰市2018年住房保障年度计划的通知》(陆府办〔2018〕19号)、《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表(1-12月)》等21项有关住房保障信息已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2018年完成租赁补贴40户,共发放租赁补贴39.48万元。
二是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通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让广大农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和反馈力度;做好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制作、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户数719户,现经调查统计,这719危房户已全部开工改造和通过竣工验收,并已领取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
三是进一步开展房地产市场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及房地产中介行为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房地产开发销售及中介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增强政务公开参与度和实效性。一是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市住建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二是对涉及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判处置。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回应。三是对上级转办的舆情处置事项,及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调查核实,并及时回应。
(四)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措施等,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做到有组织,有专人负责,有具体方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政务公开制度办事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有关股室、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今年以来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规范和答复格式进行了答复。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选派政务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同时,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拓展不够,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公开政务信息还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确保公权运用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哪里,公开及延伸到哪里。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督促局属相关单位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三)进一步抓好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建设,完善网上审批、查询、投诉等服务范围,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大力推行和完善电子政务,搞好在线互动,运用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推进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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