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应急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30 15:33:00 陆丰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陆丰市应急管理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述
  市应急管理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此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林俊超任组长,监管股具体负责。二是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分管领导主抓、监管股具体落实的责任制。监管股安排了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保证工作成效。本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局实际,逐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加强日常基础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本年度本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直接费用支出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了部门政府信息。通过宣传栏及其他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业务动态6条,政务公开6条,机构职能类5条,总结计划类1条。
  2.依法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开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和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3.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8年共公开发布安全生产信息3条。
  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没有出现需要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本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8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1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8人次,占总数的8.5%;电话咨询192人次,占总数的91.5%。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本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不懈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宣传面还不够广,力度不够大。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2019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更好地推动安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陆丰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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