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统计局陆丰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03-30 11:52:00 国家统计局陆丰调查队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18年国家统计局陆丰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8年,国家统计局陆丰调查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和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通过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网站管理等各项措施,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依法依规推进统计调查公开透明,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服务实效。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了更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队成立了由队领导担任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全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二)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保护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相关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班和自我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并将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绩纳入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队依照《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办公区域内外显著位置设置公开栏,公开本机构组织状况和基本职能,并通过陆丰市年鉴对社会公开本机构简介、职能和当年主要工作情况。同时,我队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落实数据保密责任,不对外发布未经审定的调查数据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队未收到任何书面形式或数据电文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资料。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8年,我队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队没有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也没有收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且予以受理案件。
  六、主要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总体来讲,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及陆丰市人民政府要求执行。但同上级的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设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导致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连贯性不够。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广,信息更新还需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利性需要更进一步提高。
  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较少,同上级和群众要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态度和重视程度。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信息公开量方面要大幅提高。
  三是建设完善长效的机制,使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转更进一步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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