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25〕4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严格执行《陆丰市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及时将广东省、汕尾市最新的医保政策、本局印发的重要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在陆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由专人负责网站常态化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同时结合医保工作业务内容,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另外通过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陆丰市融媒体平台等平台加大医保信息工作公开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公开内容质量和数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水平。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陆丰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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