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呈批办理<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始终围绕政务公开总要求,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体制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三)建立信息主动发布机制。结合科工信领域工作实际,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分工,建立了信息主动发布工作机制,相关政务公开信息在陆丰市政府网站进行更新,工作节奏不断完善,工作内容及时更新,实现了网上公开;在公众参与方面,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信访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同时也加强了对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各栏目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财政信息2条,通知公告8条,科技知识库13条,开发园区3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14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4条,工作动态51条,征求意见窗口2条,中小微企业服务9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把政务公开作为局工作的基本制度,把公开透明作为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汕尾、陆丰关于政务信息工作的系列要求,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按规定依法公开,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汕尾、陆丰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公信力为标准,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实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积极促进了法治建设。2024年,我局均按照要求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二是实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开,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工作建设。2024年,我局按照要求在陆丰市政府网站上公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二)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公开渠道建设。我局以陆丰市政府网站、本局信息公开栏、简报等媒介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推行科工信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注重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政策和措施,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促进了工作的进步。
2024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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