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按照陆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陆丰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等要求,遵循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度,我局按照有关要求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组织机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务动态、行政执法、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年度报告、其他信息等9大类。全年主动公开各类公文信息87条,其中通过宣传栏主动公开信息53条、网站公开信息31条、电视台公开信息3条。共接受群众咨询1483人次,主要为电话咨询,并采取统一受理、任务分解、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实现信访咨询100%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度,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年内,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收集、审查、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方面。
我局信息公开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利用陆丰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方便群众现场查阅;二是通过陆丰市教育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利用网络平台优势,实现信息的快速传播和广泛覆盖;三是借助电视台等传统媒体途径,发布重要信息,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四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满足公众特定信息需求;五是采取印发文件、致公开信(函)等形式,将重要信息直接送达相关单位和个人;六是对于教育收费、学校招生、高考报考、学生资助、教师职称认定评审等工作方面有关的信息,要求各学校通过公告栏、班级微信群、校园网、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相对有限,难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信息需求,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
公开形式。
2.部分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二)改进情况。
1.扎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善于运用图表、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对信息进行多样化呈现,以更加直观、生动的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对群众热切关注的教育相关政策、信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规范性、创新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陆丰市教育局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陆丰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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